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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家指南 · DECISION

没有分层地契的公寓能买吗?你到底拥有什么

写给被告知“分层地契还没出”的二手和现房买家:你实际拥有什么、发展商能收和不能收什么、什么时候该走。
PropertySifu Editorial · 更新 October 2026 · 9 分钟
直接答案

你看中一间二手公寓,中介说分层地契(strata title,也就是分层楼宇里每个单位自己的地契)“还没出”。照样可以买。你通过买卖合约(SPA)和一份转让契约(Deed of Assignment,把卖家的权益转给你的文件)拥有这个单位,整栋楼暂时还挂在发展商的总地契(master title)上,银行也照常放贷。

法律在两点上帮你。《1966 年房屋发展法令》第 22D 条规定,房屋发展商不能要求转让须经它同意,确认记录每次最多只能收 RM50。《1985 年分层地契法令》第 8 条规定,发展商逾期不申请分层地契,可被罚款 RM10,000 至 RM100,000。

遇到这些情况就走:楼龄老又没人拿得出地契申请日期、发展商已清盘、或者没有 JMB(业主的联合管理机构)。

为什么分层地契“还没出”

分层地契是一栋分割楼宇里单一单位(你的屋子)的独立地契,由州土地局根据《1985 年分层地契法令》(Strata Titles Act 1985)签发。在它出来之前,整栋楼都挂在发展商或地主名下的一张总地契上。

申请是发展商的责任(法令称为“原业主”)。《2013 年分层地契(修订)法令》在 2015 年 6 月 1 日生效后,期限很短:

步骤《1985 年分层地契法令》规定的期限
发展商申请拟议分层图则证书取得上层结构阶段(主体结构建好)证明文件后 3 个月内(第 8(2)(a) 条)。已完工的楼,视情况从完工与合格证(CCC)或第一宗售卖起算 3 个月
发展商向土地局申请分割该证书签发后 1 个月内(第 8(3) 条)
延期每一步只能延一次,最多 1 个月(第 8(4)、(5) 条)
发展商签转名文件给买家分层地契签发后 30 天内(第 19A 条,依律师楼 Tay & Partners 的摘要)
买家签转名文件收到转名通知后 30 天内,或买入单位后 30 天内,以较迟者为准(第 19A 条)
逾期不申请的刑罚罚款 RM10,000 至 RM100,000,或监禁最长 3 年,或两者兼施;持续违例每天再罚 RM100 至 RM1,000(第 8(8) 条)

所以 2015 年中以后售卖的公寓,申请应该在建筑期间就已经递交,标准 SPA 也把交钥匙和它绑在一起,细节见分层地契 vs 个人地契。老楼就不一样了:很多 1990 和 2000 年代完工的楼至今没有独立地契,常见原因是发展商被清盘、建筑和批准图纸不符,或土地上的欠款一直没结清。这篇指南真正要谈的,就是这些情况。

不确定一栋楼是分层还是有地、永久还是租赁地契?先看怎么查永久地契还是租赁地契。

有分层地契买 vs 没有分层地契买

分层地契已签发
分层地契还没出
什么证明你是业主
土地局分层地契上写你的名字,通过转名表格(MOT,Form 14A)转让
SPA 加卖家给你的转让契约(Deed of Assignment by way of transfer);总地契仍在发展商名下
银行怎么担保贷款
在你的地契上登记抵押(Form 16A)
以担保为目的的转让契约加一份给银行的授权书(Power of Attorney)
谁要同意你的购买
卖家之外不需要别人(租赁地契要州政府同意)
《1966 年房屋发展法令》管辖的住宅:不需要。第 22D(1) 条规定转让不必经发展商同意,只需通知它;它每次确认记录最多收 RM50(第 22D(4) 条)。店铺、办公室等不受该法令管辖的单位则看各自的 SPA,可以规定须同意并收费
转让的印花税
转名表格(MOT)按价值分级征收 1% 至 4% 印花税(外国买家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一律 8%)
同样的从价印花税,改在转让契约上缴付;之后的 MOT 只收象征性的 RM10,因为税已经付过
之后多一步
没有
地契出来后的“转让与抵押完善(perfection of transfer and charge)”:第二轮律师费、土地局费用,而且必须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签署
管理
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下的管理机构(MC)
同一法令下的联合管理机构(JMB),直到 MC 接手
发展商倒闭的保护
不受影响;地契在你手里
律师可依《国家土地法典》第 323 条在总地契上注册私人警诫(private caveat);发展商若清盘,由清盘人代签,较慢也往往较贵

没有地契期间,你实际拥有什么

法律上,没地契单位的卖家持有的是与发展商 SPA 的合约权益。你买下时,这份权益通过转让契约转让给你,并通知发展商,让它的记录显示你是买家。你有权居住、出租、在屋规范围内装修、转卖,以及在地契签发时领取分层地契。

发展商不能卡住你的买卖。受《1966 年房屋发展法令》管辖的住宅,第 22D 条(2007 年 4 月 12 日生效)规定转让不必经发展商同意,每次确认最多收 RM50,坚持要同意的发展商可被罚款 RM50,000 至 RM100,000(依全国购屋者协会和律师楼 Miranda & Samuel 的说明)。有两个例外:店铺、办公室等非住宅单位不受该法令管辖;发展商已清盘的,全国购屋者协会在 2021 年指出清盘人向业主索取屋价 2% 至 3% 的行政费。付订金前先问清发展商或清盘人会收多少。

银行用同样的方式担保贷款:贷款合约加以担保为目的的转让契约和授权书(Power of Attorney),而不是在地契上登记抵押。这是例行的产权转让操作。有些银行对没有 JMB 或发展商已不存在的老楼比较严,可能少贷或拒贷,所以先批贷款再下订;参考房贷申请指南,完整的二手流程见二手房购买步骤。

分层地契终于出来时,发展商会写信请你签转名表格(MOT),你有 30 天时间。然后律师把转让“完善”到你名下,把银行抵押登记到地契上。根据《2023 年律师酬金令》(Solicitors' Remuneration Order 2023,依 2026 年的产权转让指南摘要),完善转让的律师费上限是正常收费表的 25%(由当初办买卖的同一位律师处理)或 50%(换新律师),抵押的完善同样封顶:

以 RM500,000 的买卖为例原来的律师新律师
转让的正常收费表律师费(1.25%)RM6,250RM6,250
完善转让的收费上限RM1,562.50(25%)RM3,125(50%)
MOT 印花税(转让契约已按价值盖印)RM10RM10

另加律师费的 8% 服务税、土地局登记费;租赁地契还有州政府同意费和等待时间。把盖了印花的转让契约收好:有它,MOT 才能只盖 RM10。

付订金前要查的七件事

  1. 分层地契申请状态

    向发展商、JMB 和卖家律师问同一个问题:分割申请有没有递交土地局、什么时候、到哪个阶段。“已申请”加一个日期是好事。老楼说“在处理中”却没有日期,不是。

  2. 分层图表(Schedule of Parcels)

    要一份副本。上面有你的单位、份额单位和附属单位(车位、储藏室)。如果从来没有提交过,地契流程其实还没开始。

  3. 有没有 JMB 或 MC,开不开年度大会?

    《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》第 17 条规定,无论地契有没有出,都必须在交屋(交钥匙)后 12 个月内召开第一次年度大会并成立 JMB。完工多年还没有 JMB 的楼是严重警讯。正常运作的 JMB 是什么样子,见业主的 JMB、MC 与年度大会指南。

  4. 发展商公司还活跃吗?

    已被除名或清盘的发展商签不了你的转名文件,要由清盘人签,费时又费钱。到 Semak Projek 查项目有没有被房屋部(KPKT)列为病态或废弃项目,或者把名字发给我们,公司状态我们一并查。

  5. 总地契查册

    律师应到土地局查总地契:地契类型和租赁到期日、已登记的抵押、警诫,以及地税有没有拖欠。总地契上的抵押或警诫可能阻碍或拖延分层地契签发。

  6. 管理费和储备基金

    《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》第 31 条让准买家向发展商或 JMB 索取证明书,列明该单位的管理费和欠款,收费不超过 RM50。要卖家在成交前清掉欠费;欠费单位的门禁卡可能被停用。收费怎么算见管理费与储备基金。

  7. SPA 的条款

    确保律师在 SPA 和转让契约里写明卖家必须交出原始 SPA、整条盖印花的转让链和所有发展商往来信件,并在日后需要时签 MOT。参考买房法律陷阱。

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怎么保护没有地契的业主

这部法令刻意不等分层地契。从交屋起,发展商就必须设管理账户和储备基金,并在 12 个月内召开第一次年度大会成立 JMB(第 17 条),之后由 JMB 定管理费、执行附例、追讨欠费。关于管理费、管理和发展商责任的纠纷交给分层管理仲裁庭(Strata Management Tribunal),受理 RM250,000 以下的索偿(第 105 条);还没有地契的买家也可以入禀(第 107 条),聆讯一般不准律师代表(第 110 条),所以费用低。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(COB)——吉隆坡是 DBKL,八打灵再也是 MBPJ,以此类推——监督 JMB,并处理发展商不肯移交的投诉。

这部法令做不到的是签发你的地契。那仍是分层地契法令和土地局的事,所以申请日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。

买这个没地契的单位,还是走?

可以买,如果…
  • 楼龄大约十年以内,地契申请有递交日期
  • JMB 或 MC 正常运作、开年度大会、给你看账目
  • 发展商是活跃公司,往绩你查过
  • 银行已按你需要的贷款比例发出批准信
  • 开价反映了额外的完善费用和等待时间
走,如果…
  • 没有人——发展商、JMB 或卖家——说得出有没有递交过申请
  • 发展商已除名、清盘中,或在 Semak Projek 被列为问题或废弃项目
  • 完工多年还没有 JMB,或拿不到账目
  • 总地契上有没人能解释的抵押、警诫或地税拖欠
  • 银行对这栋楼拒贷或压低贷款比例
定案前把楼盘发给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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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指南有帮到你吗?

买家真正会问的

没有分层地契的公寓买了安全吗?

通常安全,前提是楼比较新、地契申请在进行中。你通过 SPA 和转让契约拥有它,银行也放贷。风险在没申请、没 JMB 或发展商已不存在的老楼。

分层地契没出,可以拿房贷吗?

通常可以。银行用贷款合约加转让契约和授权书作为担保,代替登记抵押。有些银行对很老的楼或已清盘的发展商比较谨慎,所以付订金前先把贷款批下来。

马来西亚分层地契要多久才出?

发展商的期限很短;实际要等多久却没有定数。2015 年 6 月 1 日起,《1985 年分层地契法令》给发展商 3 个月(从上层结构阶段起)申请拟议分层图则证书,之后 1 个月内申请分割(第 8 条)。法令没有规定土地局必须多久办完;2015 年以前的老楼若发展商清盘或图纸不符,可能拖得久得多。要问申请日期。

没有分层地契是不是要付两次印花税?

不是。从价印花税(分级 1% 至 4%)只付一次,付在转让契约上。地契出来后,MOT 只收象征性的 RM10,前提是你能出示盖了印花的转让契约。

转让完善(perfection)要多少钱?

有上限的律师费加土地局费用。根据《2023 年律师酬金令》(依 2026 年的产权转让指南摘要),完善转让的律师费最多是正常收费表的 25%(原律师)或 50%(新律师):RM500,000 的买卖是 RM1,562.50 或 RM3,125,另加 8% 服务税和登记费。银行抵押的完善同样封顶。租赁地契要加州政府同意费和时间。

没有分层地契的单位可以卖吗?

可以,用你买进时同样的方式把 SPA 转让给下一个买家。受《房屋发展法令》管辖的住宅不需要发展商同意(第 22D 条),它的确认费最多 RM50。买家律师会要整条盖印花的转让链,所以每份原件都要收好。

地契出来之前发展商清盘了怎么办?

你在 SPA 下的权益还在,只是流程变慢,也可能更贵。清盘人代替发展商申请地契、签转名文件。全国购屋者协会在 2021 年指出,清盘人向业主索取屋价 2% 至 3% 的行政费。业主通常要通过 JMB 联合行动,期间在总地契上注册私人警诫可以保护你的权益。

在看一个分层地契还没出的单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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